這張海報展示了一幅地緣政治地圖,標示了申根區的27個國家以及其他具有不同地位的國家。海報也簡要介紹了這些國家內部的人員流動。
完整的申根法規適用於以下歐盟成員國的歐洲領土:比利時、捷克共和國、德國、愛沙尼亞、希臘、西班牙(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法國、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匈牙利、馬耳他、荷蘭、奧地利、波蘭、葡萄牙(包括馬德拉斯群島和亞速爾群島)、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和瑞典。
丹麥是歐盟成員國,它適用整個申根協定作為國際法,但以下措施除外:確定哪些第三國的國民在穿越成員國外部邊界時必須持有申根簽證;以及建立統一簽證模式。
冰島、挪威(不包括斯瓦爾巴群島)、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是參與起草申根協定相關決定的聯繫國(非歐盟成員國),這些決定隨後由歐盟機構通過。申根協定相關決定通過後,這四個國家透過聯繫國協定予以實施。
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和克羅埃西亞是歐盟成員國,它們全面適用申根協定,但不包括關於免除內部邊境管制和簽證檢查的部分。這些國家已接取申根資訊系統(SIS);然而,克羅埃西亞沒有義務拒絕被標記為不予入境的人員入境,也無權自行將相關標記錄入系統。這三個成員國正在等待歐盟理事會就申根協定全面生效(即開放內部邊境)的日期作出決定。
塞浦路斯是歐盟成員國,適用申根協定,但不包括與安全資訊系統(SIS)、免除內部邊境管制和簽證相關的部分。該國目前尚未獲得安全資訊系統的使用權。
愛爾蘭是歐盟成員國,獲準適用申根協定中有關刑事案件警務和司法合作的部分。愛爾蘭尚未實施其已申請參與的申根協定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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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歐洲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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