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居留許可:在荷蘭長期居留
臨時居留許可 (MVV) 是在荷蘭長期居留的入境簽證。 它是一個 簽證 (D 類),適用於荷蘭的多次入境,但也適用於其他國家 申根國家. 您也可以使用 MVV 簽證 居留許可證 申請荷蘭。
MVV 在居住國的荷蘭大使館申請,並向 IND 徵求意見。 如果IND給出肯定的意見,一般都會簽發簽證。 該過程大約需要 3 個月。
申請 MVV 的主要居住目的是
- 在荷蘭工作(通常還需要工作許可證)。
- 在荷蘭留學。
- 與荷蘭伴侶一起住在荷蘭(“組建家庭”或“家庭團聚”)。
抵達荷蘭後,移民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在市政當局 (GBA) 的市政當局登記,或為此進行預約。 屆時,還要申請居留許可(VVR,居留許可,常規)。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mvv)。
您來自歐盟 (EU) 以外的國家,並且想在荷蘭停留超過 90 天? 然後在大多數情況下你有一個 居留許可證 必要的。 有時您必須先申請臨時居留許可 (mvv)。 這是一種特殊的入境簽證。 您可以通過入境和居留 (TEV) 的聯合程序申請 mvv 和隨後的居留許可。 還想一個 醫療旅行保險,您必須能夠證明您已投保醫療費用。
國籍是決定性的
您的國籍決定了您是否需要申請 mvv。 即使您不住在您的原籍國,或者您在另一個國家擁有居留許可。
您是否擁有下列國家之一的國籍? 那麼你不需要mvv,你可以在沒有mvv的情況下申請荷蘭居留許可。
- Australië
- Canada
- 日本
- 摩納哥
- 新西蘭
- 梵蒂岡城
- 美國
- 韓國
你是不是一位 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或瑞士? 那麼您無需申請 mvv 或居留許可。 你是 歐盟/歐洲經濟區或瑞士國民的家庭成員? 那麼你不需要有 mvv,你可以在沒有 mvv 的情況下申請荷蘭居留許可。
條件
如果您申請 mvv 和居留許可,則需要有居留目的。 例如,學習、工作或探望家人。 每個居住目的都有您必須滿足的條件。 此外,還有 條款和條件 適用於所有人。
申請臨時居留許可的程序
荷蘭的擔保人通常會申請 mvv。 擔保人是您希望在荷蘭共同生活的人。 或者安排您在荷蘭逗留的組織。 例如,學校或雇主。 擔保人在移民歸化局 (IND) 申請 mvv。
沒有參考資料? 然後你可以自己去荷蘭大使館申請mvv。 您可以在您的原籍國或您持有居留許可的其他國家/地區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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