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逗留的足夠經濟能力證明
當外國遊客申請荷蘭簽證時,他或她必須能夠證明他或她有能力負擔旅行和住宿費用。 例如,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或她每天可以花費 55 歐元(每人)。
例如,當簽證申請人申請 45 天簽證時,必須提供 2.475 歐元的金額(45 x 55 歐元)。 證明您有足夠經濟能力在荷蘭逗留、過境和/或回程的證明文件可能包括,例如:
- 一份或多份銀行對賬單
- 旅行支票
- 現金
- 信用卡
- 預付住房
- 預付交通費
- 其他說明)
這個問題回到簽證申請表的第33點。
財務擔保
如果簽證申請人本人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源,荷蘭的某人可以 保證. 這可以通過原始表格來完成 擔保證明和/或私人住宿. 這必須由擔保人簽署,擔保人的簽名必須在市政當局合法化。
擔保人必須證明他 足夠和可持續的收入 有。 他隨本表格附上一份僱傭合同副本、最後 3 份工資單、一份雇主聲明和一份護照副本。
擔保人是否已婚? 然後贊助商的合作夥伴也必須在表格上簽名。 保薦人和保證人不是同一個人嗎? 然後雙方必須各自填寫並簽署一份單獨的表格。 該表格一次只能由一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