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清單申請簽證
有一份清單 申請申根簽證 (拜訪家人和/或朋友),確保您已做好充分準備來完成該程序。
請求一個 荷蘭申根簽證 這是一個棘手的過程,尤其是如果您是第一次這樣做的話。 此清單是一個提醒,可確保您執行所有重要且強制性的操作 文件 提前收集。
對於每個文檔, 簽證申請人 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文件必須以荷蘭語、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或翻譯成其中一種語言)提交。
請注意:簽證申請人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必須在離開申根區後至少3個月內有效。 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必須至少有 2 張空白頁。 外國客人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不得超過 10 年。
申根簽證申請必須始終親自提交,並且您必須攜帶以下所有文件:
- 護照: 除了原來的 護照 簽證申請人還必須提交持有人頁的副本、以前簽發的簽證和所有進出印章的副本。 還必須複印所有以前帶有相關簽證的護照的持有人頁。
- 合法居留證明: 在申請國合法居住的證明。 例如,護照、簽證或居留證。 居留許可必須在離開申根區後至少 3 個月內有效。
- 護照照片: A 護照照片 符合荷蘭的條件。 這張護照照片不得超過 6 個月,並且必須顯示出明顯的相似之處。
- 旅行證明: 行程安排 (以簽證申請人名義預訂往返申根區的旅行,非機票)。 請注意:只能進行可以取消的(航班)預訂。 避免在申請被拒絕時產生不必要的費用。
- 足夠的個人收入證明:The 簽證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 他/她可以在荷蘭每天花費 55 歐元。 如果簽證申請人收入不足,必須有人在荷蘭 保證.
- 擔保證明和/或私人住宿:這份文件必須由邀請簽證申請人的荷蘭人簽署。 這 簽名 擔保人和/或住宿提供者的 合法化 在他/她註冊的荷蘭市政當局。 如果簽證申請人的家人或朋友不提供私人住宿,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他/她正在探望他們的文件。 如果適用,例如證明與被訪問者的關係。 例如,出生證明或結婚證或註冊伴侶關係證明。
- 擔保人足夠收入證明: 在擔保的情況下,必須提供書面證據表明 擔保人收入充足 例如他的僱傭合同副本、最近三份工資單或住宿提供者提供的其他收入證明以及三份最近的銀行對賬單或工資單。
- 回國證明: 文件證明 簽證申請人旅行結束後返回 到原產國。 例子是:
- 來自雇主的聲明、僱傭合同或其他表明簽證申請人在原籍國工作的數據。
- 表明在原籍國接受培訓的文件。
- 證明有兒童在原籍國上學的文件。
- 證明簽證申請人在原籍國擁有住宅或其他不動產的文件。
- 表明簽證申請人照顧原籍國人員的文件。
- 旅遊醫療保險證明: 必須有一個有效的 旅遊保險 以簽證申請人的名義(保單持有人可以是邀請外國人的人)。 這 保險 必須在整個申根區和逗留期間有效。 對於醫療費用,至少要報銷30.000歐元。 保險必須涵蓋醫療費用,包括住院治療、緊急治療和遣返(包括死亡情況)。
- 付款: 申請時支付簽證費。 這 費用 簽證申請必須以當地貨幣支付。 大使館指定的服務機構的服務,如VFS Global,也可能會加收一筆費用。
另請記住以下幾點:
- 一 荷蘭簽證申請 可以在計劃旅行日期開始前最早 6 個月和最晚 15 個日曆日提交。 至少在預定出發日期前一個月開始申請。
- De 法定決定期 申根簽證最多停留15天。 法律決定期從提交簽證申請並支付費用之日開始。 如果需要進行更多研究,決策期最多可延長至 30 天。
- 在簽證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不會持有他或她的護照。
- 沒有上述完整文件的申請 清單, 可能導致簽證申請被拒絕。
- 主管當局隨時可以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
- 如果被拒絕,已支付的簽證金額將不予退還。
在此處下載官方清單
申根簽證清單——探親訪友(荷蘭語)
促進歐盟/歐洲經濟區家庭成員和瑞士國民簽證的清單申請
申根簽證清單 - 旅遊(荷蘭語)
申根簽證清單 - 商務訪問(荷蘭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