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擔保和/或私人住宿證明”
贊助證明和/或私人住宿表格由荷蘭贊助商填寫 加蘭特 聲明和/或為簽證申請人提供住宿(住宿)。
如果訪客收入不足,您可以提供經濟擔保。 如果簽證申請人可以證明他在荷蘭逗留的所有日子裡每天(每人)至少可以花費 55 歐元,則無需提供擔保。
您是想來荷蘭短期逗留的人的擔保人嗎?您是否已婚? 然後你和你的伴侶一起簽署擔保人聲明。 你必須留下你的簽名 合法化 在市政當局。
您可以為幾個人擔任擔保人。 然後,您為每個人填寫單獨的表格“贊助和/或私人住所證明”。
您在表格中輸入的信息存儲在其中 簽證信息系統 (國家 VIS)以及歐洲簽證信息系統 (VIS),也用於 信息支持決策.
下載表格
您可以在 IND 網站上填寫表格 – 擔保證明和/或私人住宿 - 去下載。
你如何填寫表格?
表格不難填寫。 問題 1 至 11 是關於保證人的個人詳細信息。 接下來的四個問題是關於簽名人的婚姻/註冊伴侶的詳細信息。 下面的問題是關於簽證申請人的擔保和居住地的聲明。 最後,您填寫需要簽證的外國人的詳細信息。
請記住不要簽署您的表格。 您必須在市政府官員在場的情況下簽字。
“贊助和/或私人住宿證明”表格簡介
表格以介紹開始,您在開始填寫之前應仔細閱讀:
您需要此表格來邀請在來荷蘭之前需要簽證的人以及您希望為其提供住宿的人。 如果您想為受簽證要求約束的外國人擔任擔保人,您也需要此表格。
在 3“聲明”下的表格中明確說明適用於您的情況的內容:擔保、住宿或兩者兼而有之。 填妥的表格必須提交給市政當局,以便您的簽名合法化。 注意! 在擔保的情況下,您的伴侶的簽名也必須在市政當局合法化。 如果您將此表格用於不需要簽證的人的抵達,則無需將其提交給市政當局以認證您的簽名。
然後您必須將此表格發送給您邀請的人。 他必須在提交國外簽證申請時提交表格,連同所有其他可以證明簽證申請的文件。
您在此表格中輸入的數據存儲在負責處理短期簽證申請的荷蘭當局(國家 VIS)和歐洲簽證信息系統 (VIS) 的系統中。 這些數據可以與主管當局共享,以最佳地促進 2000 年《外國人法》中描述的流入、流出和流出領域的公共任務的執行。 這是在嚴格的條件下,在數據保護領域適用的法律法規範圍內完成的。 有關申請短期申根簽證、如何評估簽證申請以及如何處理您的數據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以下鏈接:
此表格是以下機構的聯合出版物:
司法和安全部,
移民歸化局 (www.ind.nl)
外交部 (www.minbuza.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