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信息不再是最新信息。 自 17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不再有針對前往荷蘭的旅客的任何電暈規定。 您可以在沒有遠距離關係聲明、疫苗接種證明、康復證明或陰性檢測結果的情況下前往荷蘭。 如果您有簽證要求,您當然必須先申請申根簽證。
對於想要前往荷蘭的歐盟以外的旅行者,由於電暈危機,旅行限製或有時入境禁令適用。 但是,也有例外情況,例如必要的旅行和異地戀。
由於感染增加,荷蘭於 5 年 2020 月 XNUMX 日重新實施了對阿爾及利亞的入境禁令。
綠色國家名單(荷蘭無入境禁令)
1 月 XNUMX 日起,對在以下國家/地區擁有永久居留權的旅行者取消旅行限制:澳大利亞、加拿大、格魯吉亞、日本、摩洛哥、新西蘭、盧旺達、韓國、泰國、突尼斯和烏拉圭仍然有效。 . 對於來自中國的旅客,只要中國本身也接納歐盟公民,入境禁令就會解除。
非必要旅行的入境禁令
對於來自其他第三國(歐盟+地區除外)的人員前往歐洲的所有非必要旅行,當前的入境限制仍然有效,目的是防止冠狀病毒傳播。 這意味著在上述綠名單國家/地區沒有永久居留權且不屬於以下豁免範圍的人將不得進入荷蘭。
異地戀例外
從 27 年 2020 月 90 日起,來自有入境禁令的國家/地區的合作夥伴可以在特定條件下前往荷蘭。 外國伴侶可以在 180 天內在荷蘭最多停留 18 天。 伴侶的未滿 XNUMX 歲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旅行。
有條件臨時安排異地戀人
異地戀人臨時安排的條件是:
- 您擁有荷蘭國籍或歐洲經濟區 (EEA) 或瑞士某個國家/地區的國籍。
- 當您的伴侶想去荷蘭旅行時,您自己住在荷蘭。
- 您和您的伴侶已經建立至少 3 個月的關係。
- 在因電暈而被禁止入境之前,你們至少有 2 次身體接觸。 例如,在住所或酒店期間。 或 1 次,持續至少 4 週。 您有這方面的證明文件,例如機票和酒店預訂單。
- 您的伴侶在前往荷蘭之前已經購買了往返機票。 也適用於任何隨行的未成年子女(18 歲以下)。
- 你們都簽署了 COVID-19 入境禁令關係聲明豁免表。 在其中,您表示從什麼時候開始建立關係。 有了這份聲明,您必須附上支持文件,證明您處於戀愛關係中並且您已經在一起度過了一段時間。 您可以自行決定提交哪些證明文件。 例如:
- 機票;
- 以前使用過的簽證;
- 護照上的郵票;
- 顯示你們在一起的付款細節(例如酒店預訂);
- 表明您處於戀愛關係中的第三方聲明,例如來自父母或朋友的聲明;
- 相片。
請注意:此安排僅適用於您是荷蘭公民的情況。 或者,如果您是屬於歐洲經濟區 (EEA) 或瑞士的國家/地區的國民。 您居住在荷蘭,並且在申請時和您的伴侶入境時已註冊。
是你的關係 荷蘭需要簽證? 那麼一個人的基本條件適用於他/她 短期簽證.
在荷蘭居住的擁有居留許可的第三國國民,或身為第三國國民的關係夫妻,不能使用此例外情況旅行。
抵達荷蘭時的強制性文件
在邊境管制期間,您的伴侶將在抵達荷蘭時向荷蘭皇家 Marechaussee 或海港警察出示以下文件:
- 填妥的 COVID-19 入境禁令關係豁免聲明;
- 回程機票;
- 可能的 醫療旅行保險;
- 你們關係的證據。
在這裡,邊防人員將評估您的伴侶是否符合所有條件。 您的伴侶還必須能夠出示有效的旅行證件,如有必要,還必須出示簽證(見下文)。
短期居留簽證(最長 90 天)
你的伴侶可能有一個 短期停留申根簽證 在荷蘭最長停留 90 天。 這取決於您伴侶的國籍。
申請此簽證時,將評估您的伴侶是否符合長途情侶計劃的條件。 為此,您必須提交完整的 COVID-19 入境禁令關係聲明豁免表格以及您的關係的證明文件。
如果有理由,荷蘭皇家 Marechaussee 和海港警察始終有權拒絕您的伴侶入境。
居家隔離
您的伴侶和您伴侶的任何孩子可能會被緊急建議在抵達荷蘭後隔離 14 天。 即使他們沒有類似電暈的抱怨。 您可以閱讀外交部 (BZ) 每個國家/地區的旅行建議,了解回國後居家隔離是否是緊急建議。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