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希望申請荷蘭永久居留證的土耳其公民必須持有公民融合文憑。這項規定於2022年推出,旨在確保土耳其公民能更好地融入荷蘭社會。過去三年為過渡期,但將於2025年1月1日結束。
這項義務也適用於長期居民的歐盟居留許可申請以及作為家庭成員居住後基於非臨時人道主義理由的居留許可申請。
例外:停頓規定
受歐盟與土耳其聯繫國協定中「靜止條款」保護的土耳其公民,自2025年1月1日起無需出示公民融合文憑。例如,這適用於在荷蘭工作的土耳其人或其家庭成員。
其他條件
如果在1年2025月XNUMX日之前提交永久居留許可申請,則無需提供融入文憑,只要滿足足夠收入等其他條件即可。
豁免
有些人可以不受此規則約束,例如,如果他們不滿 18 歲或已達到領取國家退休金的年齡。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查閱議會信函以及有關加強居留許可和入籍的公民融合信息。
資料來源: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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